7月1日起國家醫保目錄啟動申報!今年調整有哪些不同?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譚琪欣 侯佳欣)歷年的醫保談判都是業內大事,而每年規則的細微變化,都是醫保目錄調整的風向標。今年的調整規則相較往年,具體有哪些異同?
6月28日,國家醫保局公佈《2024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7月1日啟動申報,爭取11月份完成談判並公佈結果。
6月28日,上海市衛生和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從方案來看,在往年經驗做法的基礎上,今年的目錄調整規則主要對申報條件、調出品種以及強化專家監督管理上進行了小幅調整,其中,對目錄內藥品保供應要求的強化是今年的一大側重點。
根據上述方案,在調出品種範圍上,將近3年未向醫保定點醫藥機構供應的常規目錄藥品,以及未按協議約定保障市場供應的談判藥品列為重點考慮的情形,強化供應保障管理;在談判藥品續約規則中明確,參與競價的企業須保證市場供應,無合理理由,不得斷供。
“未按協議約定保障市場供應的國談藥品今後將是目錄藥品管理的重點,既然談判成功了,那不管價格高低,企業都應該保證供應,否則就有可能被調出目錄。”金春林提到。
“對非獨家藥品競價規則的完善,也是此次醫保目錄調整規則的一大看點。” 6月29日,一位不願具名的曾參與醫保藥物經濟學測算的專家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此次在非獨家藥品競價規則中,新增了關於“競價藥品支付標準有效期到期後,經專家評審同意後,原則上納入常規目錄乙類。在國家新的支付標準制定規則出臺前,可暫執行現行支付標準。”的表述,這一規定能進一步穩定市場預期。
多位業內人士均表示,隨著醫保談判規則的逐步完善,其對於創新的支援力度是目前業內的主要關切。“一是對產品的創新程度如何界定,突破性、改良性等不同程度的創新會面臨怎樣的遊戲規則,有待進一步觀察;二是支付閾值是否面臨調整,具體來看,是否能夠創新支付方法,例如醫保付一部分,剩下可採取自費或商業保險等方式來支付。這類創新支付方法能夠在特殊藥品,特別是罕見病藥品上率先進行試點性探索,這一點也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