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博物館終點站:GIP聯手中樞神經系統,攜手助攻能量代謝!

人體博物館終點站:GIP聯手中樞神經系統,攜手助攻能量代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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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分鐘“拿下”能量代謝指揮中心——下丘腦,GIP真的不簡單!

Hi!我是導遊葡萄糖依賴性促胰島素釋放多肽(GIP),咱們又見面啦!

在人體博物館前幾個展館的參觀遊覽中,我們瞭解了GIP在胰腺、脂肪組織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和機制,現在我們來到GIP人體博物館的最後一站:中樞神經系統館!

在人體博物館探索之前,各位已經對GIP與中樞神經系統之間的微妙關係有過了解。不過,你真的確定自己已經瞭解全面了嗎?別急,這一站,我們將在中樞神經系統中“沉浸式”體驗GIP發揮的神奇作用,掃除知識盲點。

帶上VR眼鏡,精彩又刺激的旅途馬上開始(圖1)!

圖1

能量代謝的“指揮中心”——中樞神經系統

看,我們現在置身於中樞神經系統,真是既精密又神祕啊。

我有一個祕密要和大家分享,中樞神經系統是人體能量代謝的指揮中心!你知道它是如何調控能量代謝的嗎?來看看下面這道題,你能否答對?

*弓狀核(ARC);腹內側核(VMH);背內側核(DMH);室旁核(PVH);外側區(LH)

點選空白處檢視答案

正確答案:B、C

簡而言之,在下丘腦中,特定核團對食物可用性、能量儲備和營養需求的改變有反應,並可透過神經內分泌調節和自主神經系統進行交流,從而引起一系列組織的功能變化,包括肝臟、胰腺β細胞、肌肉、白色脂肪組織,棕色脂肪組織[1]。這種穩態迴路可對全身的能量平衡和代謝進行調節(圖2)[1]。

圖2

下丘腦中一番作為,GIP多渠道參與能量代謝和食慾調節

看,前面有我的同伴——GIP大部隊!

臨床前研究顯示,GIP受體可在中樞神經系統中廣泛表達,參與中樞能量調節[3]。而且,我們的受體細胞可是在下丘腦的參與調節能量平衡方面的核團(室旁核、背內側核、腹內側核和弓狀核)中廣泛表達的哦[4]!

且在動物實驗中觀察到,飲食誘導肥胖(DIO)小鼠外周注射醯基化的GIP會增強下丘腦進食中心弓狀核和腹內側核的cFOS表達(神經元活性),這些資料表明中樞神經系統GIPR訊號的啟用與能量代謝相關[5]。有研究者分析了GIP受體表達對攝食行為的影響,結果表明下丘腦GIP受體啟用時減少了食物攝入量[4]。

不僅如此,GIP還可調節外周因子進入控制進食的大腦區域。研究發現,GIP受體在少突膠質細胞以及組成神經血管單位的細胞型別中表達。由此推測,GIPR細胞可以影響中樞的通透性和灌注,少突膠質細胞和微血管細胞上GIP受體啟用可能會增加外周訊號(如肽激動劑和內源性腸道激素)進入通常受到大腦擴散屏障保護的進食中心的途徑[6]。然而,目前這種提出的機制僅僅基於基因表達資料,需要進一步的工作提供具體生理資料來支援這種假設[6]。

“這一切臨床前研究提示了,我們可能發揮降低食慾,調節能量代謝的作用[3]。”GIP導遊自豪表示。

洞察GIP與噁心嘔吐反應

GIP在噁心嘔吐方面的表現如何?

提到這,導遊GIP又打開了話匣子,我們作為腸促胰素被人們所熟知,我們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除了對能量代謝進行調節,且在動物研究中還觀察到GIP受體啟用以後,可抑制藥物誘導的厭惡反應(噁心樣行為)[6,7]。

中樞神經系統對噁心的控制是通過後極區(AP)或迷走神經/孤束核神經元檢測潛在的毒性刺激而發生,這些神經元隨後將這些資訊傳遞臂旁核(PBN,是腦幹內的神經核團,將厭惡/嘔吐訊號傳遞到控制進食行為的大腦區域)[6,7]。GIP受體訊號通路的啟用可整合和/或抑制促進噁心的中樞傳遞[7](圖3)。

圖3

研究者在三個不同的物種(即小鼠、大鼠和麝香鼩)中,發現GIP受體訊號啟用可減輕GLP-1受體啟用引起的噁心嘔吐,同時觀察到食物攝入減少和葡萄糖耐量改善。利用單核RNA測序,研究者鑑定了AP和孤束核(NTS)在抑制性和興奮性神經元不同群體中表達GIP受體和GLP-1受體的細胞表型,其中GIPR在y-氨基丁酸能神經元中表達最多[8]。

小結

從胰腺館、脂肪館再到剛才的中樞神經館,當所有的祕密被逐一揭開,所有的疑惑被逐一解答,關於我的瞭解大家必然再上一層樓了!

其實,作為第一個被人們發現的腸促胰素[9],我這一路走來並非一帆風順,有過誤解、有過坎坷,萬幸,歷史從未辜負實幹者,現一切已柳暗花明,關於我的研究還在持續進行。

本次GIP人體博物館之旅到這裡就結束了!最後,還有一本遊覽小冊要發給大家,請大家不要走開,我們下期再會……

參考文獻

[1].López M, et al. Trends Mol Med 2013,19(7):418-27.

[2].Hu F, et al. Am J Physiol Endocrinol Metab 2016,310(11):E994-E1002.

[3].Hammoud R, et al. Nat Rev Endocrinol. 2023;19(4):201-216.

[4].Adriaenssens AE, et al. Cell Metab 2019,30(5):987-996.e6.

[5].Zhang Q, et al. T. Cell Metab. 2021;33(4):833-844.e5.

[6].Samms RJ, et al. Diabetes 2021,70(9):1938-1944.

[7].Samms RJ, et al. Diabetes 2022,71(7):1410-1423.

[8].Borner T, et al. Diabetes. 2021 Nov;70(11):2545-2553.

[9].Rehfeld J F. Frontiers in endocrinology, 2018, 9: 398523.

審批編碼:PP-LD-CN-2540

有效期:2024.6.14-2026.6.13

“此文僅用於向醫療衛生專業人士提供科學資訊,不代表平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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