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時伴侶有這個舉動,說明你愛對人了

吵架時伴侶有這個舉動,說明你愛對人了


想先問大家一個問題:

和另一半吵架時,你是那個直接表達憤怒的人,還是把怒火憋在肚子裡的人?

我是前者,而我老公則是後者。

他覺得我動不動就生氣、散發負能量,而我覺得他只會冷暴力、不解決問題。

所以每次吵架,都會不歡而散,然後問題越積越多,兩個人身心俱疲。

這幾天我冷靜下來後,不禁在想:

“難道我表達自己的憤怒是不對的嗎?那要隱忍嗎?”

“如果在親密關係中,還要隱藏自己的情緒,不是更累嗎?”

“還是說我表達憤怒的方式錯了?”

帶著這些疑問,我採訪了幾位身邊的夫妻朋友,也查閱了很多相關資料。

我發現:和伴侶吵架,是多數人在親密關係中必須經歷的一道坎。

而且,TA們大多有同一個疑惑:和伴侶吵架時,要不要表達自己的憤怒?

畢竟在大眾的認知裡,“憤怒”情緒如洪水般可怕。

女性的憤怒常被視作是不夠溫柔、太情緒化的表現,男性的憤怒又會被當作是暴力行為開始的象徵。

還有一些人認為,“憤怒”不但不能解決問題,還會破壞我們與家人、朋友、愛人之間的感情。

但事實上,有效的憤怒,是對我們自身權利的合理捍衛,它不但不會破壞親密關係,還會拉近彼此之間的距離。

有問題的從來不是“憤怒”這種情緒,而是我們應對它的方式。

今天,讓我們一起來好好探討這件事——很多人都不擅長卻可以改善親密關係的“有效憤怒”

我的朋友小美和小川,平時倆人相處如膠似漆,可一旦發生矛盾,身為共同好友的我,就會夾在中間左右為難。

小美跟我吐槽,小川生活上太邋遢。亂丟的襪子、沒掀起來的馬桶蓋、不洗的內褲......都讓她疲憊不已。

小川又說,小美遇到事情總是逃避,不願意表達,吵架都吵不起來,完全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什麼。

我忍不住問小美,為什麼不直接跟小川表達她的不滿與憤怒,哪怕吵一架,也好過獨自委屈、互相折磨。

小美說,她覺得發脾氣並不能解決問題,還可能會激化矛盾。而且她明明已經提醒過小川很多次了,是他總不往心裡去,錯不在她。

其實,像小美這樣在關係中拒絕表達憤怒的人,並不在少數。

在TA們的認知裡,憤怒一旦爆發,那麼兩個人的關係就離完蛋不遠了。

這是因為,很多人都跟小美一樣,對“憤怒”存在很大的誤解:

1、憤怒=不成熟?

在“以和為貴”的社會氛圍裡,我們總是習慣用消極的態度看待憤怒:

憤怒是不成熟的表現;

情緒穩定的人不會憤怒;

如果別人總是能夠輕易激怒你,就說明你的內心不夠平靜......

久而久之,我們也就習慣將憤怒打上負面的標籤。

在心理學的定義裡,憤怒是一種基本且正常的人類情緒。它通常由外部觸發因素(例如和他人發生矛盾)或壓力源(例如升學、升職、工作排程)或內部事件(曾經讓你難堪的記憶)引起的。

無論是哪一個觸發條件,憤怒都和這個人成熟與否沒有關係,它只是一種訊號和感受。它是想提醒你,你此時很難受,需要透過憤怒來實現自我保護。

2、憤怒=攻擊行為?

在面對一個憤怒的人時,我們總會不自覺地擔心對方會不會攻擊自己。

可憤怒是一種情緒,而攻擊是一種行為,雖然憤怒可能會觸發侵略性行為,但這不是必定的因果關係。

就像有人習慣用酒後衝動來掩蓋自己的暴力行徑,可實際上在TA實施暴力行為之前,很可能早就已經在心中盤算過無數次了。“憤怒”不過是為某些人的“罪行”背了黑鍋。

很多人把“表達憤怒”與威脅、扔東西、打人等攻擊行為聯絡在一起,所以覺得憤怒是很可怕的事,憤怒就是在傷害別人。

但心理學的“宣洩療法”認為:適當地發洩和表達憤怒,對於減少攻擊性行為是很有幫助的。

3、憤怒=關係破裂的訊號?

人們總是會不自覺地擔心,在關係中表達憤怒會導致關係破裂,所以很多人都會像小美一樣下意識地壓抑憤怒情緒,但這真的有效嗎?

那些被小美藏起來的憤怒,傳達到小川那裡變成了冷暴力,兩個人的關係也並沒有因為小美的規避憤怒而變得更親近,反而越來越遠。

相反,在關係中勇敢表達憤怒,是能拉近倆人之間距離的。因為這意味著:

我對你足夠信任,我在這段關係裡有足夠的安全感,我可以表達我的真實情緒和感受,並且相信我們能一起找出更好的辦法去解決問題。

所以我覺得,能夠安心吵一架的關係,比表面和諧的關係,要堅固很多。

憤怒是一種情緒,它要傳達的不是暴力和攻擊,而是提醒我們:

受到了傷害、感到被冒犯後,需要勇敢地站出來捍衛自己的邊界,保護自我的完整性。

畢竟,就算是最親近的人,也需要知道彼此的邊界在哪裡,這可以規避更多的衝突。

在學會“有效憤怒”之前,我們先要了解憤怒的真實面目:

1、憤怒源自關係中的“弱化自我”

心理學家哈麗特·勒納博士認為:憤怒往往源於關係中的“弱化自我”。

在孩童時期,憤怒情緒往往是不被允許的,你越是哭鬧,越是表達不滿,越會受到父母更加強烈的壓制。

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景反覆出現,我們也就學會了壓制自己的憤怒,並把這樣的模式帶到其他關係中。

換句話說,我們習慣了透過犧牲“我”的感受,來成全“我們”的完整性。

可問題就在於,我們越是弱化自我,關係中的另一方越能掌握更多的主動權,也就會更加肆無忌憚地侵犯我們的邊界。

這樣的侵犯,會進一步加重我們的憤怒,可自幼時沿習的經驗,又告訴我們憤怒不可取。於是,我們在這種憤怒和自我壓抑中反覆拉扯過得十分痛苦。

2、憤怒的背後隱藏著“需要”

《非暴力溝通》這本書裡提到:每一種憤怒的背後,都隱藏著我們的期望和需求。表達憤怒,就是充分地將這些期望和需求表達出來。比如:

在面對父母的催婚、催生時,我們下意識的反感、抗拒,甚至出現一些應激反應,實際上是希望父母尊重我們個體的完整性;

在親密關係中,我們總是忍不住和伴侶發生爭吵,實際上是希望對方能夠多關注我們一點,能夠正視我們的情感需求;

在輔導孩子作業時,會忍不住對孩子發脾氣,實際上是擔心孩子在激烈的競爭中落後……

所以,比起抗拒憤怒,我們更應該做的是識別憤怒背後的需求,並如實地表達出來這才是“有效憤怒”本身最大的意義。

3、憤怒告訴我們“是時候該改變了”

心理學家瑪莎·林納涵博士認為:憤怒的情緒能夠幫助我們與自己溝通,讓我們準備好去行動,並節省行動的時間。

當我們開始意識到自己的憤怒是合理的,我們就不會再為當下或是曾經的遭遇找藉口,而是開始謀求改變。比如:

當我們因為別人對待自己的方式感到憤怒,就可以勇敢地向對方表達我們的不滿,從而改變兩個人的相處模式;

當我們因為不滿自己的現狀感到憤怒,就可以從力所能及的事情出發,讓自己變得更好。

有錯的從來不是憤怒,而是我們對待憤怒的態度。當我們開始正視憤怒時,就已經接納了真實的自我。

學會“有效憤怒”的意思是:我們完全可以好好生氣,而不傷害別人。

憤怒為我們指明瞭問題所在,但並不是說我們就能無止盡地、過度地表達憤怒。

那怎樣才能做到“有效憤怒”呢?不妨試試以下三個方法:

1、重新評估憤怒

想要真正將無效憤怒轉變為有效憤怒,先要明確一點:

是什麼觸發了我的憤怒?

在明確了這一點之後,我們可以嘗試從更多的維度,去評估觸發憤怒的事件,問一問自己:

“這件事情值得我如此憤怒嗎?”

“此時此刻真正的問題是什麼?”

“誰該對這件事情負責?”

“我最終想要達到什麼樣的結果?”

“什麼是我願意做的?什麼是我不想做的?”

這些問題看似簡單,卻能幫我們理清自己的想法,明確自己的選擇和應該要改變的方向,以免我們將憤怒的力量,浪費在試圖改變、控制那些我們根本無法控制、無法改變的人身上。

2、合理表達而非過度發洩

在極端憤怒的情況下,情緒上頭的我們可能會無意識地攻擊、貶低對方,不經意間說出一些傷害對方的話,這很容易導致關係破裂。

這樣的宣洩方式可能會讓情緒得到暫時的釋放,卻不能解決任何問題,會讓這場爭吵變得毫無意義。

當暴風雨過去,我們才恍然發現一切並沒有任何改變,雙方對彼此的“恨意”反而更多了一點。

想要讓憤怒變得有效,就要在溝通的過程中,將關注點重新聚焦在觸發憤怒的事件上,充分表達自己的需求,而非無意義的宣洩。

3、將憤怒轉化為有效行動

在重新評估了憤怒,明確了憤怒的表達方式之後,我們可以再問自己最後一個問題:

我渴望透過憤怒達成什麼目的?

是想改變和愛人的相處模式?擺脫父母對自身完整性的冒犯?還是為了抗議職場上的不公平待遇?

將憤怒充分指向需要改變的地方,將憤怒的能量化為行動的動力,有效憤怒也就有了意義。

好好生氣,絕對不是讓我們亂髮脾氣,而是學會透過表達自己的不滿,去保護自己。

就像《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裡寫的:

忍耐不是美德,把忍耐當成美德是這偽善的世界維持它扭曲的秩序的方式,生氣才是美德。

當然,有些事,無論我們怎麼生氣,都無法挽回,這種情況下,我們也可以試著放棄改變他人的執念,做好自己。

著名詩人顧城說過:

“玫瑰佩戴著銳刺,並沒有因此變為荊棘,它只是保衛自己的春華,不被野獸們蹂躪。”

最後,願每一個人:既有表達憤怒的勇氣,也有坦然放下的胸襟。不辜負、不將就,能被世界溫柔以待。

世界和我愛著你。

作者:紙醉葡萄

編輯:一顆多肉、Jessica

圖源:unsplash

參考資料:

1. 弗朗索瓦·勒洛爾 克里斯托夫·安德烈《我們與生俱來的七情》

2. 哈麗特·勒納《憤怒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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