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合肥!我國藥品進口口岸城市增至30個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劉靜怡)6月20日,國家藥監局釋出關於增設合肥空港口岸為藥品進口口岸有關事項的通知。合肥空港口岸成為安徽省首個獲批的藥品進口口岸,這意味著進口藥品可從國外直接運輸到當地口岸報關檢驗,無需借道外省口岸再內銷到本省。
據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統計,截至目前,我國設立藥品進口口岸的城市已增加至30個。
根據原國家食藥監總局辦公廳和海關總署辦公廳2015年聯合印發的《增設允許藥品進口口岸的原則和標準的通知》對於藥品進口口岸設定進行了明確規範:“藥品進口需求連續3年達到每年10個品種及總量200批次以上(不包括中藥材)的,可設立1個藥品進口口岸。”
公告顯示,除《藥品進口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的藥品外,其他進口中藥(不含中藥材)、化學藥品(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可經由合肥空港口岸進口。
6月21日,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公共經濟研究所副所長何淵源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藥品進口口岸的增設能夠提升進口藥品的可及性,從而讓國內患者用上國際新藥,同時縮減審批時間和流程;對於醫藥產業來說,透過對接國際規則和標準,能夠為國際企業投資興業提供便捷,有利於我國醫藥市場進一步融入國際。
今年5月,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科室副主任堵偉鋒等人在《安徽省藥品進口需求現狀分析與合肥空港藥品進口口岸可行性探究》一文中表示,早在2015年,安徽省就啟動藥品進口口岸申建準備工作。
增設合肥空港藥品進口口岸,將從多方面為當地帶來經濟和社會效益。“安徽及周邊地區藥品企業可以直接從合肥口岸辦理進口藥品報關業務,與目前從上海、廣州等地口岸報關相比,不僅節約了時間,而且物流費用可以降低20%以上,有利於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同時可以吸引更多的境內外投資者來安徽投資興業。口岸藥品檢驗所的設立有助於提升對進口藥品的檢驗檢測能力。”上文解釋。①
2003年,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釋出《關於實施有關事宜的通知》,設定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大連市、青島市等19個城市直屬海關所轄的所有口岸均可進口藥品。後續陸續新增蘇州工業園區口岸、長沙航空口岸、濟南航空口岸等。
其中,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3個城市可進口首次在中國境內銷售的藥品和生物製品。2019年,重慶市獲批設立首次進口藥品和生物製品口岸。
參考文獻:
①崔穎,樊悅,張銳,等.安徽省藥品進口需求現狀分析與合肥空港藥品進口口岸可行性探究[J].中國處方藥,2024,22(05):50-53.